1、江苏省考生由省考试院统一公布专业成绩。
2、户口所属浙江、山东、湖南、湖北、江西、福建的考生由我校对专业单独考试试卷进行统一评定后,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的比例向专业成绩入围者发放专业成绩合格证书。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将按专业单独考试报名表填写的地址寄至考生本人。
3、专业单独考试成绩在2008年4月5日左右可通过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主页查询。
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zsb.seu.edu.cn。